*ST和科(002816)_公司公告_*ST和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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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816证券简称:*ST和科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年

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

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宇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3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545,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54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9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44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44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1,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1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9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14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果律师、吉嘉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8%;反对1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6%;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由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87%;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7%;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376,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56%;反对1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7%;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87%;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7%;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2%;反对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3,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23%;反对1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89%;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1,43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87%;反对1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7%;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3,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827%;反对10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84%;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孟宇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13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28%。

表决结果:孟宇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02、选举金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132,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28%。

表决结果:金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03、选举张团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13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28%。

表决结果:张团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04、选举王蓓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14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92%。

表决结果:王蓓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纪贵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15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0%。

表决结果:纪贵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纪贵宝先生本届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

8年10月16日。

6.02、选举徐张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1,14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17%。

表决结果:徐张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果律师、吉嘉怡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报备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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