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002815)_公司公告_崇达技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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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2815证券简称:崇达技术公告编号:2025-08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11: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

2025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科能路(南延伸段)808号,崇达大厦19层3号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姜雪飞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1人,代表股份579,357,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565,849,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4人,代表股份13,507,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5人,代表股份13,532,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3,507,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4、5、6.01、6.02为特别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余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姜雪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576,166,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341,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208%。

1.02选举朱雪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576,121,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296,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921%。

1.03选举余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576,078,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253,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68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项选举王东民先生、张建军先生、廖翠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东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576,209,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384,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85%。

2.02选举张建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576,207,7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382,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268%。

2.03选举廖翠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576,5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727,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7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344,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7%;反对1,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6%;弃权305,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1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94%;反对1,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07%;弃权305,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9%。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005,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07%;反对11,09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1%;弃权255,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80,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65%;反对11,09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939%;弃权255,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21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7%。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804,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5%;反对1,7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7%;弃权3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47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088%;反对1,7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925%;弃权3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87%。

关联股东余忠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61,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77%;反对10,94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3%;弃权255,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3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00%;反对10,94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55%;弃权255,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5%。

6.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6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7%;反对10,94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83%;弃权254,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37,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37%;反对10,940,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455%;弃权254,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8%。

6.03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297,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5%;反对1,7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6%;弃权3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472,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07%;反对1,7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15%;弃权3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8%。

6.04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42,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43%;反对10,934,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3%;弃权280,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244%;反对10,934,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011%;弃权280,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4%。

6.05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07,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83%;反对10,93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5%;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82,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681%;反对10,93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122%;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7%。

6.0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09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66%;反对10,947,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6%;弃权3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73,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979%;反对10,947,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09%;弃权3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2%。

6.07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67,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86%;反对10,94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3%;弃权244,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14%;反对10,94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854%;弃权244,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2%。

6.08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73,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96%;反对10,93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2%;弃权244,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8,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50%;反对10,93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18%;弃权244,0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2%。

6.09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4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0%;反对10,96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5%;弃权246,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21,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547%;反对10,96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251%;弃权246,3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02%。

6.10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41,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41%;反对10,959,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7%;弃权255,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6,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185%;反对10,959,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918%;弃权255,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390,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1,72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4%;弃权243,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565,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697%;反对1,72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16%;弃权243,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璁、黄超颖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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