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_公司公告_红墙股份: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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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况

1、关联交易概述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和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拟向公司购买两台闲置车辆。

2、关联方关系概述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3.86%的股份,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两人的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3、表决和审议情况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该议案参与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连军先生、赵利华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本次交易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二手车公允价格,且有利于处理公司闲置资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住所企业类型
刘连军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不适用
赵利华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不适用

2、关联方关系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3.86%的股份,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两人的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刘连军先生以363,000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该小轿车公司购买于2020年7月,账面固定资产净值44,085.18元。

赵利华女士以277,220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该小轿车公司购买于2021年7月,账面固定资产净值76,216.40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标的车辆为公司闲置车辆,且维护成本较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有车辆使用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标的车辆出售给刘连军先生和赵利华女士。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二手车公允价格,且有利于处理公司闲置资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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