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_公司公告_可立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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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三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5,964,0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789,20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

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4,972.7235,900.00
2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13,651.5610,1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9,000.00
合计77,624.286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 6

释义 ...... 7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6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 16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2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2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9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30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 30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4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4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37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 38

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 4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 43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 4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4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45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 48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49

释义

释义全称
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可立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立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本预案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墨西哥基地项目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高频变压器项目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
股东会本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
定价基准日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本次发行选择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
盛妍投资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可立克科技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墨西哥可立克可立克电源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CLICKPOWERMEXICO,S.deR.L.deC.V.),本公司的子公司
TTI创科集团TechtronicIndustriesCo.Ltd,全球电动工具龙头企业,旗下拥有专业级品牌MILWAUKEE(美沃奇)及大众市场品牌RYOBI(利优比)等,产品覆盖电动工具、户外动力设备等领域
博世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BOSCHGROUP),全球技术及服务领先的跨国公司,电动工具业务涵盖专业电动工具、测量工具及园林工具等,以高品质和创新技术著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或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分红计划、回报计划《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专业术语
磁性元件/磁性元器件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等的统称
电源是利用现代电力电子技术,通过控制开关管开通和关断的时间比率,维持稳定输出电压的一种电源,一般由脉冲宽度调制(PWM)控制IC和功率器件构成
电子变压器输入为高电压(例如220伏),输出为低电压(例如几伏到几十伏),功率范围一般为几瓦到几十千瓦之间,具有性能稳定、体积小、效率高等优点的变压器
固态变压器、SSTSolidstatetransformer,又称电力电子变压器(ElectronicPowerTransformer,EPT),是一种将电力电子变换技术和基于电磁感应原理的高频电能变换技术相结合,实现将一种电力特征的电能转变为另一种电力特征的电能的静止电气设备
高频变压器工作频率超过中频(10kHz)的电源变压器,主要用于高频开关电源中作高频开关电源变压器
储能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
新能源汽车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充电桩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的设备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技术科学

注:本预案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ClickTechnologyCo.,LTD.
股票简称可立克
证券代码002782.SZ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肖铿
注册资本49,596.4013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7栋2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ADSL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不含印刷电路板)、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艺华花园)。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下游客户全球化布局加速,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企业海外布局在全球产业分工持续深化、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下游客户全球化布局加速推进,对公司供应链、客户服务响应效率及市场拓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墨西哥凭借其独特的区位、政策及产业优势,成为众多企业布局北美市场的战略要地。当前,包括公司下游客户在内的众多国内外制造业企业纷纷在墨西哥投资设厂,从汽车、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多个领域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集聚,产业集群效应日益凸显。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内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2025年10月,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围绕优化完善公共服务、延伸健全海外服务、加强经贸合作保障等方面提出16项具体举措,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维护企业海外正当权益提供有力支撑。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等战略导向,为国内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政策保障。

2、固态变压器成为下一代电力电子技术变革的重要方向电力作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能源,其传输与变换效率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随着能源结构转型、电网架构升级及终端负荷变革三大趋势的叠加影响,传统的工频变压器在体积、效率、功率密度等方面的技术瓶颈日益凸显,已难以满足未来电力系统对智能、高效、清洁及小型化的迫切需求。固态变压器(Solid-StateTransformer,SST)作为一种基于电力电子技术和高频隔离变压器的变电装置,凭借其高频化、高功率密度、电能质量调节及双向能量流动等核心优势,正成为解决AI数据中心、超充、轨道交通及光储等领域供电痛点的关键技术。2026年3月,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大容量固态变压器被明确列入重点推广清单,成为国家战略级节能装备。

2025年10月,英伟达在OCP全球峰会上发布了《800VDCArchitectureforNext-GenerationAIInfrastructure》白皮书,明确提出800V直流架构将成为下一代AI数据中心(AIDC)的标准化供电架构,并将SST定义为面向未来高功率算力集群的终极供电方案;在超充领域,随着兆瓦级充电需求的兴起,SST可有效实现12-15kV中压直接转换为直流,简化充电设施架构、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在轨道交通领域,SST能够实现传统交流供电向智慧柔性直流供电的转型,为牵引系统提供高效可靠的能量转换;在光储领域,以SST为核心的高压直挂式储能方案可实现光伏、储能的高效接入与智能调度,提升新能源消纳率与系统运行效率。固态变压器凭借其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智能化调度、小型化等显著优势,正在成为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和关键基础设施供电升级的核心装备,为电力电子技术的变革开辟了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提升公司全球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下游海外客户对企业本地产能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立足长远发展战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变化,通过建设“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以提高客户服务响应效率及海外市场拓展能力。公司依托墨西哥地处北美核心枢纽的地理优势及区域产业配套基础,深度融入国际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加强与北美客户之间的产业协作,保障产品供应,提升海外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此外,面对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关税壁垒等潜在风险,墨西哥生产基地的布局能够有效规避地缘政治与贸易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保障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紧随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培育高附加值业务

固态变压器正从实验室研发加速走向规模化应用,AI数据中心、超充、轨道交通及光储成为驱动SST市场增长的核心场景。随着下游应用对功率密度、工作频率、集成度的持续升级,市场对高性能磁性元件的需求正加速释放,公司作为国内磁性元件领域的领先企业,面对下游应用持续升级倒逼磁性元件向高端化演进的重大战略机遇,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积累,通过“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对高频固态变压器进行深入研发。公司已与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电源、网络设备、AI服务器电源、工业电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众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在技术路线与开发节奏上与客户保持紧密对接,有助于推动公司产品高端化升级,培育高附加值业务增长曲线。

3、优化资本结构,保障未来发展需要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张,公司在产能建设、研发投入、供应链储备、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资金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缓解公司可能面临的资金支出压力,使公司具备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巩固核心竞争优势,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业务发展及战略项目实施所需的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

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健性与抗周期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面巩固并提升在全球磁性元件及电源行业的市场地位。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5,964,0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789,20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

=P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公司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者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4,972.7235,900.00
2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13,651.5610,1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9,000.00
合计77,624.286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

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盛妍投资,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肖铿先生,肖铿先生的母亲顾洁女士、胞妹肖瑾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通过盛妍投资控制公司29.88%的股份。一致行动人顾洁女士、肖瑾女士通过可立克科技控制公司27.54%的股份。肖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顾洁女士、肖瑾女士合计控制公司57.41%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95,964,01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789,203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48,789,203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肖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顾洁女士、肖瑾女士仍将合计控制公司

44.17%的股份(假设其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且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下),肖铿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4,972.7235,900.00
2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13,651.5610,1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9,000.00
合计77,624.2865,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4,972.72万元,建设期36个月,公司拟通过在墨西哥新建生产基地并引入先进生产设备,扩大电源产品产能,以更好地满足北美等海外市场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对下游客户的响应与配套能力,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战略合作;同时,作为公司全球化布局的重要一环,本项目将与现有国内及越南基地形成协同互补,助力公司优化全球产能体系,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深化公司全球化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在全球供应链加速重构的背景下,构建多点支撑、协同联动的全球化产能体系,已成为企业提升供应链韧性、保障运营稳定性、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核心战略支撑。海外基地作为公司多极化生产的重要支点,不仅支撑全球资源的灵活调配,也显著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交付弹性,助力公司与客户构建更加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墨西哥凭借其区位条件,是公司深化北美市场布局、提升本地化服务水平的关键枢纽。

公司已于2019年开始在越南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初步实现了海外产能布局。为进一步完善全球供应链体系、有效辐射北美市场,公司拟依托国内及越南的成熟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在墨西哥投资建设电源生产基地,进而开拓全球市场,实施本项目是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2)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满足持续增长的国际市场需求

未来全球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市场的稳步增长,将有效带动上游电源等配套产品需求的持续释放。从区域市场来看,北美地区深厚的DIY(自制)文化叠加高昂的人工成本,驱动北美电动工具市场需求长期保持旺盛;同时,作为全球消费电子的核心区域之一,北美消费电子市场同样规模庞大,个人电子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的普及与迭代升级为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等配套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FortuneBusinessInsight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296.9亿美元,预计将从2026年的309.2亿美元增长到2034年的457.4亿美元,2026-2034年期间复合增长率为5.02%。与此同时,据FortuneBusinessInsight数据显示,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同样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25年市场规模达8,647.3亿美元,预计2026年将增长至9,226.6亿美元,到2034年有望达到17,563.9亿美元,2026-2034年复合增长率达8.38%。电动工具无绳化、锂电化趋势以及消费电子产品的持续迭代升级为电源供应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把握全球电动工具及消费电子领域的快速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电源产品产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国际

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高效开拓海外市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3)提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客户合作关系公司深耕电源行业多年,凭借先进的研发技术、严格的质量管控、精益的制造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线,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地位。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销售网络覆盖亚洲、美洲、欧洲和南美洲,与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海外市场已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当前,墨西哥已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中心之一,凭借其毗邻北美市场的地理优势和完善的贸易协定网络,吸引了众多国际知名厂商在此投资设厂,随着公司核心客户在北美及墨西哥产能布局的持续深化,其对电源部件供应商的本地化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项目拟在墨西哥投资建设生产厂房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并引进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先进生产设备,提高公司电源产品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效增强对TTI创科集团等重点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有效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客户满意度与订单稳定性,进一步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为拓展北美地区新客户群体创造有利条件。

(4)降低地缘政策风险,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壁垒不断加高,给全球供应链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在墨西哥建立生产基地极具战略必要性。墨西哥临近美国,且在《美墨加协定》(USMCA)框架下,受全球贸易摩擦直接冲击较小。公司在墨西哥设厂,生产的电源产品能直接配套北美客户,贴近目标市场并能有效规避针对中国产品的关税壁垒,维持产品竞争力,稳定国际市场。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拥有良好的贸易环境和政策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内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积极推动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据商务部、外汇局统计,2025年,中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ODI)12,45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墨西哥,墨西哥地处美洲中部,是拉丁美洲地区人口大国和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是全球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具备辐射整个美洲市场的区位优势,可显著缩短运输周期,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墨西哥当地工业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成熟,供应链完善。在《美墨加协定》(USMCA)推动下,墨西哥依托其区位、资源与市场优势,已成为全球最大对美出口国及美国最大贸易伙伴。完善的贸易网络使得墨西哥成为连接北美、南美和欧洲市场的战略枢纽,为电源厂商提供了便利的贸易条件。

(2)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多年来始终重视电源相关技术与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组建了高水平的研发团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成果。公司已全面掌握应用于电动工具等领域电源产品的核心生产工艺,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针对不同性能指标与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公司凭借持续的稳健经营和卓越的产品与服务,成功树立了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并积累了众多在各领域具有市场主导地位的优质客户。公司电源产品广泛覆盖电动工具、消费电子、智能家居等领域,已与TTI创科集团、博世等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深耕北美市场,深化与现有客户的本地化配套,并不断开拓其它潜在优质客户,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充分的保障。

(3)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丰富的生产交付经验

公司始终将品质领先作为核心战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通过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已获得ISO9001、ISO14001、IATF16949及QC080000等权威认证,全面覆盖质量、环境、汽车行业及有害物质管理等关键领域。产品先后通过CCC、UL、CUL、CE、GS、SAA、PSE等国际国内安规认证,以及ROHS、WEEE、REACH、DOE、EuP、MEPS等环保与能效认证,并多次荣获行业头部客户颁发的质量奖及最佳供应商奖项。

在生产交付与管理方面,公司依托ERP、MES、WMS、PLM等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生产全流程数据实时采集与整合,精准把控产能排产、库存管理及质量管控,大幅提升交付品质和及时率。凭借在国内多地及越南基地的丰富运营经验,公司已形成成熟的管理模式,能够快速响应多变的市场需求。目前,公司越南基地已稳定运营六年,从前期筹建、产线搭建到本土团队培养、供应链管理,公司积累了完整的海外基地建设与运营经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国际化管理模式。这些积累为墨西哥生产基地项目提供了坚实的可行性基础,确保新基地快速适应本地化生产节奏,实现定制化产品的高效交付。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总投资44,972.7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5,900.00万元。

5、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13.52%(税后),预计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06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项目经济效益。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CLICKPOWERMEXICO,S.deR.L.deC.V.(可立克电源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墨西哥科阿韦拉州。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符合当地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相关的境外投资备案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3,651.56万元,建设期24个月,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扩大研发团队,针对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围绕理论研究、磁性材料设计、产品结构和工艺设计、电磁仿真、热仿真等方向进行重点研发。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速公司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推

进落地,是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培育高附加值业务增长曲线的重要举措。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下游应用发展趋势,把握SST市场快速增长的广阔空间固态变压器正从实验室研发加速走向规模化应用,AI数据中心、超充、轨道交通及光储成为驱动SST市场增长的核心场景。特别是在AI数据中心领域,随着芯片功耗持续攀升,单机柜功率密度正从传统的不足60kW向150kW乃至更高等级迈进,对供电系统的效率、可靠性和空间利用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2025年10月英伟达发布的《800VDCArchitectureforNext-GenerationAIInfrastructure》白皮书明确将SST作为面向未来的设施配电解决方案,标志着SST技术已获得全球AI算力龙头的高度认可。高频变压器作为固态变压器的核心部件,其性能优劣直接决定了SST整机的功率密度、转换效率和运行可靠性。根据东北证券、国信证券等研报数据,预计高频变压器占SST成本比例约15%~25%。根据东北证券研报《AIDC供电新方案,SST固态变压器空间广阔》数据,到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用固态变压器市场空间有望达到500~1,000亿元,其中高频变压器作为核心部件市场规模将达75~150亿元。

固态变压器SST应用场景图

随着下游应用对功率密度、工作频率、集成度的持续升级,市场对高性能磁性元件的需求正加速释放,公司作为国内磁性元件领域的领先企业,面对下游应用持续升级倒逼磁性元件向高端化演进的重大战略机遇,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积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高频变压器进行深入研发。这不仅是公司顺应新型电力

系统与AI算力双轮驱动趋势的战略选择,也将为公司抢占SST市场发展机遇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技术攻关,满足现有客户迫切需求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与快速响应能力,已与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电源、通信设备、AI服务器电源、工业电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众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当前,随着固态变压器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公司下游核心客户正积极布局SST相关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在AI数据中心领域,头部服务器及算力基础设施厂商正围绕800V高压直流供电架构开展下一代电源系统研发;在新能源汽车超充领域,主流整车厂及充电设施企业正探索基于SST的兆瓦级充电解决方案;在轨道交通领域,牵引系统供应商正推动传统交流供电向智慧柔性直流供电的转型;在光伏储能领域,系统集成商正开发以SST为核心的高压直挂式储能方案。

固态变压器SST试验中心(效果图)

上述研发方向均对高频高压变压器提出明确需求。目前,公司在10kV~15kV系统用高频变压器领域已积累成熟的高压绝缘处理、高效散热结构设计经验及样品制作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同步推进高频变压器的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在技术路线与开发节奏上与客户保持紧密对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强客户粘性,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推动产品高端化升级,培育高附加值业务增长曲线

当前公司磁性元件产品虽已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充电桩、AI服务器电源等高增长领域,但产品结构仍以传统电子变压器和电感为主。与公司现有产品相比,SST用高频变压器属于高端特种磁性元件,在技术难度和应用价值上均有显著差异。从工作原理看,现有高频变压器多应用于较低电压等级的开关电源场景,而SST用高频变压器需在10kV~35kV高压系统下运行,工作频率可提升至20~100kHz,效率可达98.5%以上,面临的高压绝缘、局部放电控制、电晕抑制等技术挑战远高于传统产品。从材料与工艺看,现有产品多采用常规铁氧体磁芯和标准绕组结构,而SST用高频变压器需要在高频磁芯选型、特殊绕组结构设计、一体化散热方案、磁集成技术等方面进行专项研发,对材料特性和工艺精度的要求大幅提升。从设计手段看,公司已在传统变压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磁路设计、结构设计经验,而SST用高频变压器还需深度融合电磁仿真、热仿真、结构仿真等多物理场协同设计,技术复杂度显著提高。

面对上述技术挑战,公司拟依托在磁性元件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通过本项目围绕理论研究、变压器材料的设计、产品结构和工艺设计、电磁仿真、热仿真等方向进行重点研发。通过构建高频功率磁性元件的平台化能力,公司可实现技术储备与多场景应用覆盖,强化先发竞争优势,为培育高附加值业务增长曲线奠定核心技术基础。与此同时,还可将研发成果反哺至现有产品线的技术升级,带动传统磁性元件产品向高频化、小型化、集成化方向演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向高端电力电子核心器件提供商转型的关键一步。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高频变压器研发的扎实技术基础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自2004年起,公司即对变压器技术开展系统性研究,在磁路设计、结构设计、散热设计、绝缘设计、材料应用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解决方案与设计经验。特别是在高压绝缘处理方面,公司在10kV~15kV系统用高频变压器领域已积累成熟的技术方案,对高压局部放电控制、电晕抑制、灌封胶选型等关键工艺形成了深刻理解,具备独立完成高频变压器从理论设计到样品制作的能力。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已对开关电源电路四大拓扑架构(反激式、正激式、LLC、DAB架构)建立了成熟的设计平台,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为SST用高频变压器的拓扑架构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已建立包含电磁仿真、热仿真、结构仿真的综合研发平台,能够采用ANSYS等专业软件对产品进行多物理场仿真分析,根据仿真结果进行设计优化,显著降低研发试错成本,这些技术积累为高频变压器的研发提供了可借鉴的技术路径和可靠的实验保障。

(2)成熟的研发团队与管理机制支撑项目有序推进

公司构建了以磁性元件研发中心与研究院为核心的完整研发体系,具备前沿研究、产品开发到验证测试的全链条创新能力。研发中心下设汽车电子、充电桩、新能源、工业消费四大产品研发部,精准覆盖核心应用领域,专注磁性元件产品研发与落地;研究院则聚焦新产品、新技术预研与创新突破,目前已针对SST用高频变压器组建了专业的电路设计、软件、电气设计、电磁仿真、热仿真团队,提前预研技术方案,着力提升产品性能与可靠性。

在研发管理方面,公司推行成熟的IPD集成产品开发流程与科学绩效管理制度,保障研发工作高效协同。研发中心配套设立研发管理部,统筹结构设计、产品验证、SQE、项目管理、制样中心等职能,为项目高效推进提供全流程支撑。多年来,公司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在产品、工艺、设备等领域形成了持续创新的核心竞争力。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研发体系,为高频变压器的技术攻关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与管理支撑。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总投资13,651.5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0,100.00万元。

5、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为技术研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德西路2号可立克工业园。

7、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备案、环保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供营运资金支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及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能够有效缓解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资金支出压力,确保业务发展的顺畅进行,并对于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实现既定的战略规划均具有重要意义。

(2)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全球化产能布局、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投产需要一定的周期,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程度的摊薄,但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全球化产能布局更加完善,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加快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以及高频变压器产品的开发,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扩大。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股东结构也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上限30%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但控股股东仍为盛妍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肖铿,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此存在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摊薄的风险。但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及公司在海外市场及高频变压器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市场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以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稳健,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增加大额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因此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另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仅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实现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加快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以及高频变压器领域产品的开发,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尽管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技术、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有可能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实施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该等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4、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实施和投产,公司的产品结构会得到优化,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释放均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和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电源、AI服务器电源、工业及消费电源、医疗等领域,充电器和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工业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家居LED照明以及工业及仪表等领域。科技的进步、政策变化以及经济周期的波动等因素,都会对这些领域产生影响,从而改变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不能顺应市场的变化,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变化可能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2、贸易摩擦风险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及亚洲等国家或地区。2018年以来,美国发起的贸易争端对全球自由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国际贸易争端和摩擦风险加大。虽然中美两国政府一直保持谈判磋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贸易摩擦的影响,但如果未来中美贸易争端升级、关税税率提高,或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摩擦,将增加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出口收入和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迭代风险公司所处的磁性元件和开关电源行业主要以客户定制为主,客户需求及下游应用领域变化较快,推动行业技术迭代发展较快,且发展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虽然积极布局高频变压器等新技术,但这些技术的大规模商业化进程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若无法有效预判新的技术路线发展方向及潜在新领域需求,加大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成为技术路线引领者,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财务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漆包线、磁芯、矽钢片、半导体、胶壳、PCB等,其中漆包线的主要材料为铜,磁芯、矽钢片的主要材料为铁,铜、铁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且难以预测,其价格的上涨会直接带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如果铜、铁等大宗商品价格未来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盈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2023-2025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1%、

21.04%和17.86%。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港币报价及结算,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外币应收账款折算人民币记账时,至结汇期间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形成汇兑损失或汇兑盈利。2023-2025年,公司的汇兑损失分别为-368.58万元、-1,025.72万元和126.41万元,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

(四)其他风险

1、管理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将会增加,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生产管理、市场拓展、产品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人才队伍、内部控制和管理不能与业务同步发展,可能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

2、股价波动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

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国内外宏观经济及政策调整、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可能影响股票价格,使其背离公司价值,因此存在一定的股票投资风险。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健全现金分红制度。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股利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及比例

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计算口径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应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股票股利分配的必要性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4、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的投票权。

5、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如由于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的维护等。如涉及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若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23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92,809,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424,753.04元。

2、2024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88,232,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234,801.95元。

3、2025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95,964,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9,192,802.60元。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3-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的金额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5年度99,192,802.60299,639,887.5533.10%0.000.00%
2024年度73,058,161.95230,179,040.4531.74%0.000.00%
2023年度39,315,297.04113,940,594.7534.51%0.000.00%

注:上表2023年度和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实际分红金额,因股份回购因素,与上文的现金分红方案金额存在细微差异。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扣除分红后的其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支持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和完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特制订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以下简称“分红计划”或“回报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红计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发展所处阶段、自身经营模式、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计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计划的制定原则

回报计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股利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及比例

在满足本回报计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计算口径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应符合本分红计划的规定。

5、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股票股利分配的必要性等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4)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的投票权。

(5)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如由于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其他事项本回报计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回报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5,000.00万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964,01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4,959.64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0%),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本次发行股票实际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批、发行认购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公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3.99万元和26,470.99万元。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长10%、减少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495,964,013495,964,013545,560,414
假设一: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963.9929,963.9929,963.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6,470.9926,470.9926,47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60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60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53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530.49
假设二: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963.9932,960.3932,96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6,470.9929,118.0929,118.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66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66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59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590.53
假设三: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减少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963.9926,967.5926,967.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26,470.9923,823.8923,823.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54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54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48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480.44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提高,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电源、AI服务器电源、工业及消费电源、医疗等领域;公司的充电器和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工业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家居LED照明以及工业及仪表等领域。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与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均围绕磁性元件以及开关电源核心业务布局展开,将以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顺应变压器快速发展的技术升级趋势以及下游客户对海外生产基地的需求,重点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建设以及应用于固态变压器的高频变压器产品研发,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满足市场和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磁性元件以及开关电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领先地位。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了《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办法》《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则》《晋升调配管理办法》《奖惩管理办法》《招聘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等人事制度,从员工聘用、培训、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员工退出机制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公司坚持以内部人才培养为主,外部专业人才引进为辅的原则,定期引进一定量的应届毕业生,自主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整体提升公司员工素质和专业水平。公司逐步建立起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并不断完善,针对关键核心岗位建立起任职资格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投入与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的电感、变压器等磁性元件的研发从业经验,为公司持续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储备了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领域的优秀人才。公司研发负责人为行业知名专家,担任多个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对行业前沿发展和市场需求具有敏锐的预判和研发能力。

为应对本次募投项目带来的业务增长与技术挑战,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将通过内部选拔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充在高频变压器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研发与项目管理人才,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具有独立设计、开发新产品能力的磁性元件厂商。由于磁性元件和电源产品主要以客户定制为主,客户对于产品的性能规格有着差异化的要求,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给出的指标设计出性能、质量最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在磁性元件方面,公司的设计与研发优势明显,建立了汽车电子、充电桩、光伏储能、服务器、UPS等设计平台及数据库,积极开拓进取,开发出系列高度集成磁性元器件及自循环液冷等高附加值产品,引领业内技术发展潮流;在开关电源方面,公司在电动工具领域的智能充电器领域、机器人和机器狗电源方面、高清投影仪及音视频适配器产品方面、大功率高性能平台产品方面等领域展开了积极研发。

、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多年稳健经营和卓越的产品与服务,成功树立了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并积累了众多在各领域具有市场主导地位的优质客户。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上市公司以及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磁性元件客户涉及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UPS电源、网络设备、AI服务器电源、工业电源、轨道交通等领域,电源客户涉及电动工具、智能家居、逆变储能、消费类电子等应用领域。

依靠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公司通过与各领域的优质客户合作,及时掌握下游产品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客户的需求变化,保证公司产品位于技术和应用发展的前沿。客户自身优良的资质以及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公司进一步巩固了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为未来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积极提升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二)加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应用于固态变压器(SST)的高频变压器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法、科学、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销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以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加大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持续增强研发投入,优化现有产品的性能,保持对新应用领域的产品

研发,不断巩固公司技术的领先地位。在提高公司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拓展新业务、新领域,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深耕电力电子元器件行业多年,积累了一批重点客户,在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等领域已与大型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现有市场客户,进一步加大对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充电桩、电动工具等市场的开发力度,以实现公司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

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得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措施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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