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信息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叶锐新先生以线上参会的形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爱文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
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李燕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王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