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 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10 日、2025 年5 月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10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1 月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预开展及拟开展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
(三)2026 年4 月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计总结阶段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进展、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四)2026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致同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