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对公 司业务及财务核算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 的审计质量与收费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致同所 为公司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 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三)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4 年度业务收入26.14 亿元(261,427.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21.03 亿元(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 亿元(48,240.27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 亿元(38,558.97 万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 费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合计51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律处分6 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卫丽,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晶晶,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六)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 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
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