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002765)_公司公告_蓝黛科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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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 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把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承受 范围内;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 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影响公司运营及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兼顾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 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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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 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 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 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七条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治理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方面。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 和制衡机制。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 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职能部门,明确职责权限, 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公司应当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 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审计部设置、人员配备和工 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重大问 题,应当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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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 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 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遵守员工行为守 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 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 期货及衍生品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重大投资管理、 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公司所有运 营环节。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应当结合实 际情况,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 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信息披 露制度及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八条公司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还应制定包括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手册 在内的信息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 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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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包括公司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 风险水平。

第二十一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二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 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按照规范、专业的程序开展,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 性。公司应当通过识别关键风险阶段,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识别并分 析存在的风险,确定需重点关注及优先控制的关键风险。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 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 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一)风险规避是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 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二)风险降低是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三)风险分担是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 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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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承受是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 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 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 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 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七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 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 作机制。

第二十八条授权审批控制要求公司根据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 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和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依法设置财务中心,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财产保护控制要求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 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公司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一条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 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二条运营分析控制要求公司加强运营情况分析,经营管理层应当综合运 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 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公司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 动的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相应制度。

第三十三条绩效考评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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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 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 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 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 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 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 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 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公司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 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 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 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加以解 决。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 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 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 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 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第六章内部监督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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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是指公司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 督是指在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 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 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当通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 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 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公司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 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四十四条公司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 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相抵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应对本制度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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