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_公司公告_浙江建投: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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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05%股权、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3%股权、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8%股权,同时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1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

2025年8月26日,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较长,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

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向深交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9月1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鉴于财务资料的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在中止期间,本次交易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财务资料的有效性,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对相应内容进行更新,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截至目前,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

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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