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5〕924号
(共三册第一册)
目录声明
...... 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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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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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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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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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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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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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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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九、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十、证监会2020年11月4日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十一、签名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十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另册装订收益法评估明细表...............................................................................................另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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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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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5〕924号
摘要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公司),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二建公司)。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15号)和《中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纪要》(〔2024〕23号),浙建集团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二建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浙江二建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浙江二建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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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范围为浙江二建公司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浙江二建公司提供的2025年6月30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合并报表口径下,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745,047,692.25元、11,544,849,131.87元和2,200,198,560.3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110,113,265.97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171,999,359.26元、10,986,482,073.02元和2,185,517,286.24元。另外,浙江二建公司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包括105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和4项商标。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337,686,623.84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叁亿叁仟柒佰陆拾捌万陆仟陆佰贰拾叁元捌角肆分),与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2,185,517,286.24元相比,评估增值152,169,337.60元,增值率为6.96%;与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2,110,113,265.97元相比,评估增值227,573,357.87元,增值率为10.78%。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浙建集团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浙江二建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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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5〕924号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1.名称: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3.法定代表人:陶关锋
4.注册资本:108,134.0098万人民币元
注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96858896G
7.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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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上述信息按浙建集团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核准的营业执照内容披露。截至评估基准日,浙建集团公司实际总股本为108,178.36万元,工商尚未变更。
9.历史沿革
(1)公司成立时情况浙建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14日,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1997年11月12日下发的浙政发〔1997〕230号文《关于浙江省建筑集团总公司在企业改制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浙江省建筑集团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1,397万元。
(2)公司历次名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等变更情况2001年6月7日,浙建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以1998年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以来因所属子公司改制增加的实收资本7,474万元转增注册资本金,另将资本公积1,5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金,将浙建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至30,371万元,并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国字〔2001〕138号《关于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增资本金的批复》确认。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1〕270号文同意,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02年3月21日,浙建集团公司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6月18日,浙建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将未分配利润转增国有资本,将注册资本由30,371万元转增至49,000万元,该次增资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浙国资法产〔2009〕29号《关于同意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2009年6月29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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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和浙国资企改〔2009〕8号《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浙建集团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和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团队以现金出资设立的法人公司)三家股东。浙建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从4.9亿元增资至7亿元,其中原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监管的国有股份4.9亿元,转由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持股比例为70%;新增股东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和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10%。本次增资经浙江省商务厅浙商务外资函〔2009〕103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并购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例低于25%)的批复》同意。2016年3月28日,浙建集团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工作,名称变更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后,浙建集团公司的总股本为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9,000.0070.00%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7,000.0010.00%鸿运建筑有限公司7,000.0010.00%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000.0010.00%合计70,000.00100.00%2017年12月,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建设集团公司债转股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7〕21号)文件,浙建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0万元增加至96,000万元,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认缴出资13,000万股,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3,000万股。2018年12月,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建设集团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国资考核〔2018〕84号)文件,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浙建集团公司5.10%的股份(对应股份数为4,900万股)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2019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向浙建集团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浙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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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以所持浙建集团公司股份认购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根据交易方案,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340,444,114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4,629,168股股份、向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4,629,168股股份、向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发行46,975,609股股份吸收合并浙建集团。同时,浙建集团持有的公司103,462,000股股份予以注销。上述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24日上市。本次吸收合并后,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数变更为108,134.01万股。2021年6月28日,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建集团公司。因浙建集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浙建转债”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发生的转股事项影响,截至评估基准日,浙建集团公司的总股本为108,178.36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一)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名称: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二建公司)
2.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城关车站路256号
3.法定代表人:张华
4.注册资本:肆亿捌仟壹佰贰拾万柒仟壹佰肆拾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204972037
7.登记机关: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境内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和对外劳务人员派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及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检测试验与测绘;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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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加工、安装;钢管钢模等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的批发、零售、租赁;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业务咨询、建筑工程技术(BIM技术)咨询、培训(成人非证书类)、及预决算咨询服务外文技术资料翻译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二)企业历史沿革
1.公司成立时情况浙江二建公司前身系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58年1月1日。根据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建集团公司曾用名)浙建司办[1999]16号文批复同意,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2000年6月改制设立为浙江省中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初始注册资本为3,671万元,股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1,60043.580%
职工持股会1,52541.541%
潘宝顺等54614.879%
合计3,671100.000%注:2002年3月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3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壳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项目完成公司名称变更,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2001年6月,根据浙财国资字〔2001〕139号文件,浙江省中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组建“浙江省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220万元、职工持股会增资58.2万元、自然人股东增资276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225.20万元。2004年3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浙江二建公司职工持股会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施小东等自然人,王良财等自然人股东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施小东等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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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2,374.80万元,其中新股东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000万元,其余由施小东等自然人股东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600万元。2005年10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之间股权调整,自然人股东由21人减少为20人。2006年7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施小东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046.8775万元全部转让,其中,转让给原自然人股东蒋莹496.8775万元、转让给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50万元。经上述转让,公司自然人股东由20人减少为19人。
2006年7月,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建财〔2006〕49号文件批准,同意浙江二建公司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28,620万元,其中浙建集团公司增资10,621.2420万元、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5,835.2580万元、各自然人股东增资12,163.50万元。经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6,220.00万元。
2008年5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陈于玲将其持有的141.2580万元、70.6290万元和70.629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蒋莹、孙泓涛和张东平。
2012年9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自然人股东之间股权调整,原自然人股东杨文献、孙泓涛、沈乾根等3人退出,新增自然人股东杨建斌、吴义忠、高峰等3人。
2013年6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合计42.50%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浙建集团公司。
2013年9月,根据浙江二建公司股东会决议,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0.39%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浙建集团公司。
2020年11月,根据股东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1,900.714万元,由新股东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本次增资后浙江二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8,120.714万元。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9月更名为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上述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注册资本48,120.714万元,实收资本为48,120.714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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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220.00075.27%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00.71424.73%合计48,120.714100.00%
三)被评估单位前2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
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2023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资产12,902,322,654.6613,695,797,703.8113,745,047,692.25负债11,007,151,322.8311,629,201,945.8611,544,849,131.87股东权益合计1,895,171,331.832,066,595,757.952,200,198,560.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806,762,504.391,976,350,682.202,110,113,265.97
项目名称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2,975,916,881.5511,612,148,477.955,107,715,496.51
营业成本12,329,288,644.2911,071,123,572.594,840,640,757.86
利润总额398,208,019.27326,219,266.38153,851,453.53
净利润306,543,136.47257,780,816.18119,441,888.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079,422.91255,944,567.87119,601,669.50
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2023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资产12,670,656,973.6713,155,792,499.0213,171,999,359.26负债10,776,899,464.3711,126,110,949.5210,986,482,073.02股东权益1,893,757,509.302,029,681,549.502,185,517,286.24项目名称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2,319,733,877.7810,878,981,781.854,813,701,355.58营业成本11,761,944,110.5610,407,789,019.094,584,599,080.98
利润总额342,694,341.62278,127,869.12175,766,934.24净利润260,121,020.50221,254,087.18145,035,0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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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于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数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40号)。浙江二建公司下设本部、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企业财务报表由上述二级核算单位的报表汇总并经抵销得出。
四)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等
浙江二建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制造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施工区域跨越30个省、市、自治区,曾选派人员赴几内亚、塞拉利昂、伊拉克、也门、阿尔及利亚等国家承建援外工程。先后承建了上千项国家、省、市重点大型建筑和高级高层民用建筑工程,在超高层建筑、深基坑、电力、化工、烟塔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全国领先技术,并积极拓展EPC等新型业务模式,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
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五)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下属有被投资单位共18家,包括7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和9家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钢构公司)
1992年
月
100.00%15,000,000.000.0015,000,000.00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设计院)
1996年
月
100.00%4,577,800.000.004,577,800.00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安装公司)
2002年
月
100.00%28,830,225.420.0028,830,225.42
浙江省浙建九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名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九建公司)
2003年
月
100.00%356,618,916.150.00356,618,916.15
宁波亚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杰建设公司)
2006年
月
100.00%10,000,000.000.0010,000,000.00
浙江亚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投资公司)
2016年
月
90.00%444,600,000.000.00444,600,000.00
浙江亚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湾投资公司)
2017年
月
100.00%100,490,000.000.00100,490,000.00
浙江甬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富管理公司)
2020年
月
90.00%309,600,000.000.00309,600,000.00
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安投资公司)
2015年
月
100.00%20,089,706.280.0020,089,706.28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材设公司)
2018年
月
49.00%32,803,513.490.0032,803,513.49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钢构公司)
2018年
月
30.00%71,550,355.960.0071,550,355.96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杰人力公司)
2019年
月
40.00%3,409,797.080.003,409,797.08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景建设公司)
2023年
月
49.00%55,980,179.040.0055,980,179.04
合计1,453,550,493.420.001,453,550,493.42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的控股股东。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15号)和《中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纪要》(〔2024〕23号),浙建集团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二建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浙江二建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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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浙江二建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浙江二建公司申报的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二建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按照浙江二建公司提供的业经审计的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反映,合并报表口径下,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745,047,692.25元、11,544,849,131.87元和2,200,198,560.3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110,113,265.97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171,999,359.26元、10,986,482,073.02元和2,185,517,286.24元。同时,浙江二建公司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包括105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和4项商标。具体内容如下(母公司报表口径):
金额单位:元项目账面原值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
11,309,633,511.65
二、非流动资产
1,862,365,847.6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453,550,493.4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667,118.48投资性房地产117,134,051.8270,022,317.70固定资产230,373,161.95118,742,944.44在建工程4,266,439.97使用权资产625,006.81无形资产34,337,937.17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32,178,692.1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2,159,245.05长期待摊费用2,957,592.31递延所得税资产66,779,088.61其他非流动资产59,416,9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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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账面原值账面价值资产总计13,171,999,359.26
三、流动负债
10,958,714,482.41
四、非流动负债
27,767,590.61
负债合计10,986,482,073.02股东权益合计2,185,517,286.24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796,205,191.59元,均系银行存款。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710,256,398.13元,其中账面余额1,966,333,364.33元,坏账准备256,076,966.20元,内容包括工程款和质保金。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879,634,138.26元,其中账面余额2,885,608,914.94元,坏账准备5,974,776.68元,包括关联方往来款、押金、保证金等。
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5,543,042,848.98元,其中账面余额5,543,042,848.98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00元,均为工程款。
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453,550,493.42元,其中账面余额1,453,550,493.42元,减值准备0.00元。被投资单位共13家,包括7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和4家参股公司。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51,667,118.48元,被投资单位共5家。
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117,134,051.82元,账面净值70,022,317.70元,分别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庄市街道明海南路等地,包括房屋25项,合计建筑面积21,968.57平方米,土地3项,合计土地面积22,712.68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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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8.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176,419,020.65元、账面净值99,693,708.44元,包括房屋建筑物21项,合计建筑面积41,094.09平方米,构筑物及临时设施等18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主要分布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骆驼街道民和路等地。除后海塘浴室(建筑面积91.26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其余房屋建筑物均已取得权证。
9.设备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2,960台(套/辆),合计账面原值53,954,141.30元,账面净值19,049,236.00元。委估设备主要包括钻机、升降机、起重机等建设工程设备和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及货车、客车等运输车辆,主要分布于浙江二建公司机关以及各分公司的生产厂区、项目现场和办公场所内。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浙江二建公司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32,178,692.12元。土地使用权共5宗,合计土地面积80,001.84平方米,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俞范村、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等地,宗地开发程度均已达到五通一平,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159,245.05元,包括用友软件和各类造价软件的摊余额。
2.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申报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105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和4项商标。其中,38项专利为浙江二建公司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4项软件著作权为浙江二建公司与其他著作权人共有。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除上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外,浙江二建公司未申报其他表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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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
1.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2.市场价值的定义: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等因素后确定的。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距相关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15号);
2.《中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纪要》(〔2024〕23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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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31日财政部令第14号);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12.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9〕35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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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8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5.《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6.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5〕67号);
1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8.《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9.《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20.《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2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号)。
(四)权属依据
1.浙江二建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基准日股份持有证明、出资证明等;
3.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合同、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发票等权属证明、购买合同(转让合同)和付款凭证等权属证明;
5.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版权)相关权属证明;
6.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3.有关工程的原始资料、工程承包合同、业务合同、询价记录等;
4.资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调查资料;
5.《机电产品报价查询系统》及其他市场价格资料、询价记录;
6.主要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有关设备的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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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评估参数取值参考资料;
8.浙江省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
9.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调查资料;
10.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
11.行业统计资料、相关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定价策略及未来营销方式、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12.从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
1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4.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15.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
16.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由于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业务构成等方面差异较大,难以取得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详细资料,同时资本市场虽存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但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浙江二建公司的业务模式已经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宜采用收益法。
由于浙江二建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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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浙江二建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评估测算结果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评估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各分项负债的评估价值
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于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存货
存货系原材料、库存商品,根据存货特点,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原材料主要系钢材类工程物资,库存商品系一批低值易耗品,上述存货购入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均为不同工程项目的质保金。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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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经核实相关资料,该项税金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二)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1)对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各家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权益×股权比例
(2)对于投资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投资金额较小或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子公司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未缴出资)×出资比例-本股东未出资额
3.投资性房地产
评估人员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原始建造记录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1)对于财富广场商铺,由于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市场交易活跃,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待估建筑物相同或相似的建筑物(可比实例)的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以待估建筑物为基准对比分析可比实例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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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A.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B.因素修正调整计算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C.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2)对于其他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此类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租赁市场较为活跃,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P=∑[Rt/(1+r)
t
]+En/(1+r)
n
式中:P——评估值
Rt——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r——折现率En——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n——收益期的最末期
4.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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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写字楼、商业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1)对于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别事项,评估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A.对于尚不可使用的“之江大厦”办公用房,由于其尚未竣工验收且后期处理方案未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保留账面值。
B.对于尚在使用的临设活动房和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C.对于已拆除的临时设施,将其评估为零。
D.对于位于环城北路、车站路等相关房屋建筑物,其估值已在投资性房地产中考虑。
(2)对于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海路27号的俞范宿舍及食堂,由于其类似交易和租赁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和收益情况难以获取,故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筑物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资金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2)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完损等级评定系数(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部分比重×设备部分完损系数
(3)对于其他房屋建筑物,由于此类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租赁市场较为活跃,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的具体介绍详见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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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类固定资产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待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待估设备的思路,将待估设备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对于二手车辆,按其实际启用日期确认成新率;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设备,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2)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待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1)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待估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2)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3)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a.年限法成新率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b.行驶里程法成新率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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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理论成新率=min{K1,K2}
(3)功能性贬值的确定本次对于待估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4)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截至评估基准日,待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系装修工程,经了解,该项目的各项支出合理,工程进度正常,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安装工程为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项目的市场价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7.使用权资产
评估人员了解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办公楼及宿舍租金与市场租金水平相比基本合理,且期后存在相应的权利,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内涵
本次对委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定义为:土地用途设定为工业、商服用地、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
A.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蛟川街道顺泰路和骆驼街道民和路的土地使用权,其价值已在地上房屋建筑物中体现,此处评估为零。
B.对于其他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考虑到其是已开发建设的熟地,同类地段相似土地市场交易较活跃,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及参数的选取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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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容积率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V=VB×A×B×C×D×E×F
式中:V——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
VB——比较案例价格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B——待估宗地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期日地价指数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F——待估宗地容积率指数/比较案例容积率指数
本次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契税税率)
9.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对于账面记录的用友软件、各类造价软件等外购办公软件,原始发生额正确,摊销合理,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经调查了解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2)对于账面未记录的105项专利权、5项软件著作权和4项商标,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无账面价值。经浙江二建公司技术部门统计这些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商标在日常经营中均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对各项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把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被评估资产所需承担的全部成本、费用、开发利润和应计利息等作为重置价值,然后估测待估无形资产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价值中予以扣除而得到待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计算公式为:
待估无形资产价值=(研发成本+申请费用+开发利润+应计利息)×(1—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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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1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二建大楼北楼、原材设办公室和分公司办公楼等装修费用的摊余额,企业按5-10年摊销。因二建大楼、原材设办公室等6项装修费用已在房屋建筑物评估时统一考虑,故此处评估为零;分公司办公楼装修费用经复核原始发生额正确,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被评估单位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帐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由于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均为质保金。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三)负债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预计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非流动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对于递延收益,由于其对应的项目已完成,补助款无需返还,以期后尚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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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所得税为评估值;对于其余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三)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一)收益法的应用前提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进行合理估算。二)收益法的模型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t
1)
n
| (1) | n | |
nnttt
CFF
r
| Pr | ? | |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t
CFF
——第t年的企业现金流r——加权平均资本成本t——未来的第t年
CFF
n
nP
——第n年以后的价值三)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公司自身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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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4.5年(即至2029年末)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四)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本次评估中预期收益口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五)折现率的确定1.折现率计算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ed
WACCKKT
EDEDED
??????
| EDED | ?? | |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K
——权益资本成本
K
d
d
K
——债务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D/E——资本结构债务资本成本
Kd
dK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权数采用公司实际资本结构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fc
efcKRBetaERPR
| KRBetaERPR | ???? | |
式中:
eK
——权益资本成本
Kf
fR
——无风险报酬率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ERP——市场风险溢价
Rc
cR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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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2)资本结构
本次评估采用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实际资本结构。浙江二建公司评估基准日的付息债务金额为零,预计其未来也基本不需借款,则取其资本结构为零。
(3)权益风险系数Beta
通过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我国证券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
通过公式
| ? | ? |
'lu
β=β×
| ?? |
??
(公式中,T为税率,
??
l
lβ
为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
βu
uβ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Beta系数,D÷E为资本结构),计算被评估单位带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系数。
(4)计算市场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ERP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证券市场有许多指数,评估人员选用沪深300指数为A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2015年到2024年。经计算得到各年的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后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ERP。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而估算的ERP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收益率。
(5)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企业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它反映了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包括外部行业因素和内部企业因素,以揭示企业所在的行业地位,以及具有的优势和劣势。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后,计算得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1)权益资本成本
β
e
eK
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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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cKRBetaERPR
| KRBetaERPR | ???? | |
(2)债务资本成本
d
K
计算债务资本成本
K
d
d
K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
ed
KED
WACCKKT
EDEDED
??????
| EDED | ?? | |
六)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关的资产(负债)。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那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多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等。
对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
七)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不存在付息债务。
八)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已将存在少数股东的子公司界定为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合并预测范围的均为全资子公司,故不存在少数股东权益。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及正式出具报告,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阶段
1.项目调查与风险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组成项目小组,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资产核实阶段
1.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样,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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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及各项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3.审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有关测算资料;
4.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和勘察,收集整理资产购建、运行、维修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5.收集整理各项资产的产权证、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情况;
6.收集整理建筑行业资料,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竞争优势和风险;
7.获取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收入、成本以及费用等资料,了解其现有的生产能力和发展规划;
8.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各项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2.收集市场信息;
3.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4.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然后分析、比较各项参数,选择具体计算方法,确定评估结果。
(四)编制资产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阶段
1.分析并汇总分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2.对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确定评估结论;
3.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4.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5.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五)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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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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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浙江二建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13,171,999,359.26元,评估价值13,304,755,271.65元,评估增值132,755,912.39元,增值率为1.01%;负债账面价值10,986,482,073.02元,评估价值10,967,068,647.81元,评估减值19,413,425.21元,减值率为0.18%;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185,517,286.24元,评估价值2,337,686,623.84元,评估增值152,169,337.60元,增值率为6.96%。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0
一、流动资产
11,309,633,511.6511,315,738,528.096,105,016.440.05
二、非流动资产
1,862,365,847.611,989,016,743.56126,650,895.956.8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453,550,493.421,470,449,569.5816,899,076.161.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667,118.4874,852,558.3223,185,439.8444.87
投资性房地产70,022,317.70120,824,280.0050,801,962.3072.55
固定资产118,742,944.44139,390,061.2720,647,116.8317.39
在建工程4,266,439.974,266,439.97
使用权资产625,006.81625,006.81
无形资产34,337,937.1753,726,595.0519,388,657.8856.46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2,178,692.1243,896,810.0011,718,117.8836.42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2,159,245.059,829,785.057,670,540.00355.24
长期待摊费用2,957,592.31253,735.25-2,703,857.06-91.42
递延所得税资产66,779,088.6165,211,588.61-1,567,500.00-2.35
其他非流动资产59,416,908.7059,416,908.70资产总计13,171,999,359.2613,304,755,271.65132,755,912.391.01
三、流动负债
10,958,714,482.4110,958,714,4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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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0
四、非流动负债
27,767,590.618,354,165.40-19,413,425.21-69.91
负债合计10,986,482,073.0210,967,068,647.81-19,413,425.21-0.18
股东全部权益2,185,517,286.242,337,686,623.84152,169,337.606.96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果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2,464,000,000.00元。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2,337,686,623.84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2,464,000,000.00元,两者相差126,313,376.16元,差异率5.40%。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业务为工程施工,近年来,该行业的市场供需关系、宏观产业政策、政府决策导向等变化较大,且公司的经营受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收益法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更为稳健。因此,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其价值,也更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337,686,623.84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叁亿叁仟柒佰陆拾捌万陆仟陆佰贰拾叁元捌角肆分)作为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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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2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6240号)。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在对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浙江二建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浙江二建公司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浙江二建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浙江二建公司不拥有下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下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下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浙江二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列入评估范围的后海塘浴室(建筑面积91.26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已提供了相关资料证明其合法取得,同时出具说明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属于公司所有。
上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由浙江二建公司提供,该项建筑物的面积可能与最终办理的权证记载的面积存在差异,但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且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办证费用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存在以下未决诉讼、租赁和资产受限等事项:
(1)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存在如下重大未决诉讼事项,评估时难以考虑,具体如下:
1)因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公司存在建设合同纠纷,浙江二建公司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1,490.70万元。此案件尚未一审判决。
2)因江西理工大学与浙江二建公司存在建设合同纠纷,浙江二建公司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028.58万元,此案件尚未一审判决。
3)因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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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安装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合同纠纷,浙江二建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向其及其母公司宁波滕头控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492.32万元。此案尚未二审判决。
(2)资产出租及资产租入事项
1)资产出租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存在以下资产出租事项,收益法评估时对下述租出事项已适当考虑:
序号承租方租赁物地址租期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
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环城北路房屋及
堆场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
环城北路
号、
号
2023.1.1-2025.12.31
宁波三江劳务发展有限公司
财富广场商铺
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
弄
、
、
、
号
2025.3.22-2026.3.21
宁波市北仑宏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财富广场商铺
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
弄
、
、
号
2025.5.11-2028.5.10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康庄烟酒商行
财富广场商铺
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
弄
、
号
2023.10.1-2025.9.30
汪晓健财富广场商铺
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
、
号
2025.1.1-2027.12.31
陆明菊财富广场商铺
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
号
2015.3.1-2034.12.31
宁波市紫光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顺泰路办公楼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顺泰路
号
2022.7.8-2025.7.7,期后已续租至2028.7.7
宁波市紫光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顺泰路厂房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顺泰路
号
2022.10.1-2025.9.30,期后已续租至2028.9.30
宁波明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机关办公楼等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
号
2022.9.10-2028.3.9
镇海区政府机关事务
局
二建办公大楼北楼
楼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
和路
号
2022.10.1-2025.7.31,期后已续租至2030.7.31
镇海区政府机关事务
局
二建大楼北楼
1-7F和南1F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
和路
号
2020.8.1-2025.7.31,期后已续租至2030.7.31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二建办公大楼南
楼
楼部分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
和路
号
2025.3.15-2026.3.14
镇海区政府机关事务
局
个地下车位和
个地面临时车
位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
和路
号
2020.11.1-2025.7.31,期后已续租至2030.7.31
宁波浩业房地产代理
有限公司
华联写字楼宁波海曙区东渡路
号
2022.7.16-2025.7.15,期后已续租至2028.7.15
宁波市海曙区安房置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三市大厦宁波市海曙区三市路
号2025.2.15-2028.2.14
2)资产租入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下资产租入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下述部分相关资产租入事项已在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科目反映,评估时已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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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资产名称出租方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期
浙江二建公司华盛园10-1-101孙思朵
101.482020.3.16-2026.3.16
浙江二建公司
德兰大厦A座801(江苏分公司总部办公场所)
德兰集团有限公司
499.002021.5.1-2028.6.15
宁波亚杰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
号原海关大楼第
层、第
层、厨房、餐厅
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发有限公
司
1,164.572021.9.1-2026.8.31
(3)资产受限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雄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文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支行3个账户中合计7,582,975.29元,系司法或业务冻结资金。上述受限资金均账列银行存款科目。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文晖支行等3个账户合计63,037,036.03元,系司法或业务冻结款项,账列其他应收款科目。上述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但评估时难以考虑。浙江二建公司及其子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及租赁事项。
4.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公司存在以下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元)坏账准备(元)计提比例(%)计提依据青海聚源热力有限公司18,366,037.0118,366,037.0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根据浙江二建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和法律意见书,该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较为充分,故评估时按经核实的账面原值减去预计坏账损失作为该款项的评估值。
5.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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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7.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9.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0.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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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含)起一年。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以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6.如果存在资产评估报告日后、有效期以内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经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结果。
7.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
8.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需要经备案后方可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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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