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证券简称:光华科技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183,882,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7,53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股份6,345,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4人,代表股份6,383,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3人,代表股份6,345,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非独立董事陈汉昭、郑靭、蔡雯、杨荣政、余军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汉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96,002股
1.02.候选人:选举郑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93,655股
1.03.候选人:选举蔡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24,607股
1.04.候选人:选举杨荣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24,617股
1.05.候选人:选举余军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80,624,518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汉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6,942股
1.02.候选人:选举郑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4,595股
1.03.候选人:选举蔡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25,547股
1.04.候选人:选举杨荣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25,557股
1.05.候选人:选举余军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25,458股提案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独立董事彭朝辉、颜永洪、徐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彭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31,534股
2.02.候选人:选举颜永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30,506股
2.03.候选人:选举徐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80,629,51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彭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32,474股
2.02.候选人:选举颜永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31,446股
2.03.候选人:选举徐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30,450股提案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393,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28%;反对1,38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8%;弃权2,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490%;反对1,38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65%;弃权2,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45%。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4.0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12,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5%;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2,1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3,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80%;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51%;弃权2,1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69%。
提案5.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377,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40%;反对1,386,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8%;弃权2,1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8,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52%;反对1,386,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29%;弃权2,1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1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83,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9%;反对1,38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2%;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16%;反对1,38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77%;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7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5%;反对1,38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2%;弃权1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8,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213%;反对1,38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6377%;弃权1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9%。
提案5.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8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9%;反对1,381,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2%;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00%;反对1,381,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93%;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7%。
提案5.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77,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2%;反对1,388,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9%;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7,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151%;反对1,388,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42%;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7%。
提案5.06《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8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9%;反对1,381,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2%;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00%;反对1,381,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93%;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7%。
提案5.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52,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1%;反对1,41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2%;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375%;反对1,41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96%;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9%。
提案5.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383,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0%;反对1,38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4%;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32%;反对1,38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40%;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律师、杨小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