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7证券简称:葵花药业公告编号:2025-06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关玉秀女士
6、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整体参会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371名,代表股份296,11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03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3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名,代表股份289,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44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3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3名,代表股份6,771,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5%。
2、中小股东参会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69名,代表股份6,91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4%。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5,824,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33%;反对2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820%;弃权43,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48%。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分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同意293,375,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64%;反对2,6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83%;弃权45,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3%。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293,376,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66%;反对2,688,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81%;弃权45,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3%。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93,357,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03%;反对2,708,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146%;弃权44,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1%。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93,353,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691%;反对2,709,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150%;弃权47,3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0%。该议案获得通过。
2.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93,325,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596%;反对2,734,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236%;弃权49,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9%。该议案获得通过。
2.06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同意293,382,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89%;反对2,683,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61%;弃权44,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0%。该议案获得通过。
2.07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同意293,376,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66%;反对2,687,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78%;弃权46,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6%。该议案获得通过。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93,360,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12%;反对2,704,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135%;弃权45,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3%。该议案获得通过。
2.09融资决策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93,37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52%;反对2,6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083%;弃权48,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5%。该议案获得通过。
2.10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293,353,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691%;反对2,695,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104%;弃权60,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6%。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力、石小琦
3、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