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_公司公告_萃华珠宝: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萃华珠宝: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萃华珠宝公告编号:2025-08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

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2,438.00万元,主要行业:

制造业(1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按规定计提

(2)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6,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

(4)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0次

(2)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

(3)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自2022年度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邹阳先生,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自2022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才,199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序号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罚情况
1曹玮
2邹阳
3李金才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58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收费水平、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经审核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经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