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002719)_公司公告_麦趣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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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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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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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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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审计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委员开展工作的沟通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对于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有关部门应给予充分重视,及时落实和整改。审计委员会工作支撑机构应跟踪落实和整改的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做专项汇报,落实和整改情况应书面报证券部备案。

第三章年报工作制度

第七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可要求公司管理层全面汇报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八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及时性,并形成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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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形成书面意见。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四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考核与选聘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决议的同时,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年审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的,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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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十七条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公司证券部存档保管。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和他人牟利,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关联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九条公司内部审计、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履行职责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必要时,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其他中介机构为其出具专业意见,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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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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