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已由419,536,980元增至951,405,1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
| 条文 | 内容 | 条文 | 内容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953.6980万元。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140.5184万元。 |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数为41,953.69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数为95,140.518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