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证券简称:*ST东易公告编号:2026-00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执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2026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150,000,000股公司股票已由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著科技”)指定的证券账户。
3.股份过户完成后,华著科技持有公司1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张建华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01破申1179号)及《决定书》((2025)京01破501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年12月21日,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
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01破501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执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转增的531,868,204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其中416,868,204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5,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419,536,980股增至951,405,184股。上述531,868,204股转增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本次登记至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指定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根据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的规定,管理人认为,东易日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根据《重整计划》,东易日盛将以现有总股本419,536,98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67750471007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转增531,868,2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951,405,184股。
具体安排如下:
1.转增股份中的416,868,204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华著科技作为产业投资人认购150,000,000股,其他由各财务投资人认购。
2.转增股份中115,000,000股将用于清偿东易日盛的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增股份过户情况
2026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150,000,000股公司股票已由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华著科技指定的证券账户,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过户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锁定情况 |
| 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77% | 自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完成股份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 67,738,128 | 16.15% | 67,738,128 | 7.12% |
| 陈辉 | 5,711,520 | 1.36% | 5,711,520 | 0.60% |
| 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77% | ||
注: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易天正”)与陈辉为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华著科技认购公司150,000,00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占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15.77%。同时,公司原股东陈辉及东易天正承诺放弃其合计持有的公司73,449,648.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7201%)对应的表决权,放弃期间为自东易日盛本次重整转增股份登记至华著科技名下之日起,直至其不再持有东易日盛任何股份期间。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易天正不再是控股股东,华著科技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辉先生变更为张建华先生。
三、股东基本情况
在完成转增股份过户至投资人账户后,华著科技持有公司1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根据华著科技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MA01W1J578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华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设立日期 | 2020年9月18日 |
| 电话 | 010-84249337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院1号楼5层502室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院1号楼5层502室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服装、鞋帽、通讯器材(卫星接收设备除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日用化学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消防器材、汽车配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电缆电线、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网页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安装机械设备;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劳务分包;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张建华 | 1,900.00 | 95.00% |
| 2 | 陈工 | 100.00 | 5.00%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
3、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著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建华先生,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
| 姓名 | 张建华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 |
| 姓名 | 张建华 |
| 住所/通讯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地区瓦井二区64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数据
华著科技作为IDC和AIDC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算力中心相关服务,公司主要客户为第三方AIDC服务商,终端客户主要为互联网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12/312024年度 | 2023/12/312023年度 | 2022/12/312022年度 |
| 总资产 | 21,439.91 | 6,883.54 | 7,253.47 |
| 净资产 | 8,091.72 | 1,665.94 | -255.90 |
| 营业收入 | 12,842.37 | 5,330.97 | 6,448.69 |
| 净利润 | 819.44 | 121.84 | -245.00 |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著科技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张建华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全部股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予以分配至投资人和债权人名下后予以注销。管理人代持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扣划至相关投资人及债权人账户。
六、风险提示
1、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