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_公司公告_思美传媒: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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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2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2025年7月9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4人,代表股份180,210,4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1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75,582,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5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股份4,628,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04%;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201人,所持股份4,628,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0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啸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高笑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7,339,4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4068%;反对2,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5203%;弃权131,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757,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37.9691%;反对2,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9.1951%;弃权131,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2.83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赵龙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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