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告公司股东虞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虞军女士于2025年4月1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虞军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