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兴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5 年11 月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7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 次,亲自出席1 次。 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会1 次及临时股东会2 次。本人分别应出 席0 次及1 次,亲自出席0 次、及1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成员职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 次。
四、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 年12 月5 日与承办公司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会计师进行进场审计前阶段沟通,本人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无异议。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及其他工 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 个工作日。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 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管理 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202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 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八、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李兴建
邮箱:137233678788@163.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兴建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