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码:2026-008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 年7 月,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天健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含A、B 股)审计客户共计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3 月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议案于2025 年5 月15 日经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3 月28 日,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机构。
(二) 2025 年12 月5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 年度审计工作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计划时间安排、人员 安排和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 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 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 2025 年3 月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有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同时也是港交所准许为在中国注册成立的香 港上市公司采用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健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