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事务 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7 月18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事务所从业人员7,936 人,合伙人250 人, 注册会计师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独立董事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