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处理 有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申 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并经有关部门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公司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 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资格。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一)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3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 年(含10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具体的债 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 根据发行当时市场利率水平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既可采取一次性发行,也可 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时间
本次公司债券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申请,在注册额度有效期 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择机发行。
(七)债券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为一般公司债券,也可以是交易所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具体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 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 动资金、股权出资、项目建设、资产收购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金 额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九)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十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 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 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公司的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派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债券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公司在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本议 案建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会决议,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债券利 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
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回 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 金专户的设立、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 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 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有关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内部规章制度。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本议案提议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层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对象,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 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 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