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兆华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号)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行11,342,155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述股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7年3月30日上市,并由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设立长城国瑞-众城之龙洲股份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2018年7月,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相应变更为17,013,232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应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