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有关要求,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 年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执业行为记录
余红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罗炳勤(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 次; 除此之外,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高燕(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 程中遇到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沟通咨询,有效推动公 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的解决,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2、意见分歧解决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 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须及时咨询 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在所有专业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审计报告。 在报告期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 意见,未出现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 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 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 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 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4、项目质量检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管 理责任。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对 已完成项目开展质量检查;依据职业道德准则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以及其他必要的监控活动。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组在签署报告前已严格按照 项目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具体工作方案
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紧密结合公司服务需求及被审 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具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 聚焦关键审计领域,重点涵盖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 金融工具计量、合并报表编制、关联方交易及租赁业务等核心事项。
同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审计进度与信息披露时效性的匹配,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严格按照计划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效配合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提交审计成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审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丰 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中,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 场负责经理亦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为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与 高效执行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 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 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责 任与义务。该所建立了系统化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涵盖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环节,并在审计方案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对敏感信 息及保密信息的识别、处理、脱敏及归档管理,相关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职业保险。截至报告期末,其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的累 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整体风险承担能力处于合理水平。
七、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整体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据此,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八、总体评价
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保持、审计项目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测试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 项以及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工作计划 顺利完成,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全面履行了审计 服务机构的相关职责。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