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684,011.7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460,968.13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9,223,043.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3,556,755.47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469,922.78 | 65,589,387.70 | 27,780,798.9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13,556,755.47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9,223,043.63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946,703.15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