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_公司公告_龙泉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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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684,011.7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3,460,968.13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9,223,043.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3,556,755.47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469,922.7865,589,387.7027,780,798.9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13,556,755.4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89,223,043.6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6,946,703.1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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