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_公司公告_康达新材: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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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由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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