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