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证券简称:华宏科技公告编号:2025-10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0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份总数不超过6,561,635股,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总股本的1.05%。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73,935股,最高成交价为1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14,158.7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87,700股,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8,4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6,561,635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4711.26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711.26万份。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
金总额为4711.26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4711.26万份,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参与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88号)。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561,635股已于2025年12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7.18元/股,过户数量为6,561,6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回避表决。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