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002644)_公司公告_佛慈制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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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1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小东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0人,代表股份总数315,754,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83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1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9人,代表股份1,040,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037%;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99人,代表股份1,040,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03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124,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58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弃权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659%;反对58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233%;弃权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08%。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及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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