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002641)_公司公告_公元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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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6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8月15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5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8,509,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29%。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554,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94%。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954,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4%。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954,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4%。

出席或列席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229,093,87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749,0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17,344,871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7,782,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579,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弃权14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27,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8644%,反对57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807%,弃权147,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549%。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94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7%;反对5,414,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6%;弃权14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9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0834%,反对5,414,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617%,弃权147,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549%。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12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9%;反对5,223,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4%;弃权16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67,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2817%,反对5,223,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6618%,弃权163,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564%。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11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2%;反对5,223,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4%;弃权16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62,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2189%,反对5,223,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6618%,弃权168,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1193%。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7,885,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45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3%;弃权17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30,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1588%,反对45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6804%,弃权17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16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84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4%;反对5,495,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9%;弃权1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88,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7693%,反对5,495,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0863%,弃权17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144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8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0%;反对5,24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7%;弃权17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29,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040%,反对5,249,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9887%,弃权175,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073%。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9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33%;反对5,248,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6%;弃权16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39,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9285%,反对5,248,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9774%,弃权16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9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下称“国浩所”)指派律师付梦祥、何旭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所出具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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