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点创)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棒杰股份股票代码:002634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18楼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18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点创 | 指 | 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棒杰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599661330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18楼28号
法定代表人:吴裕敏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2日营业期限:2012年07月02日至2062年07月01日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经济信息咨询;维修家用电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集成;安装计算机、电子产品、电子设备;专业承包;汽车装饰;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消防器材、节能环保设备、汽车配件、通讯器材(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吴裕敏持股比例60%;程湘淑持股比例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吴裕敏 | 女 | 中国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广东省广州市 | 否 |
| 程湘淑 | 女 | 中国 | 监事 | 山东省郯城县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本次减持系浙江点创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点创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97,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9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点创持有公司股份39,527,101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52,752,267股)的8.73040%。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点创持有公司股份22,487,132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49,743,693股)的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股) | 占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 |
| 浙江点创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29日 | -1,800,000 | 0.40023% |
| 浙江点创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24日 | -4,506,169 | 1.00194% |
| 浙江点创 | 集中竞价 |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日 | -4,591,900 | 1.02100% |
| 浙江点创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 | -4,477,600 | 0.99559% |
| 浙江点创 | 大宗交易 | 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 | -1,664,300 | 0.37006% |
| 合计 | -17,039,969 | 3.78882% | ||
浙江点创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39,969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3.78882%)。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点创持有公司股份22,487,132股,占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4.9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点创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点创)》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裕敏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点创)》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裕敏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
| 股票简称 | 棒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3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18楼2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9,527,101持股比例:占当时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52,752,267股)的8.7304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减少17,039,969变动比例:减少3.78882%(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22,487,132股,占公司目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49,743,693股)的4.999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公司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点创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97,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9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点创)附表一》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裕敏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