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化解相关债务和降低质押率。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期间,西藏映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公司股份21,545,8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538,646,9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00%。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517,101,0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0%,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住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达孜工业园区物流服务中心415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西藏映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转让公司股份21,545,8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517,101,0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0%,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光启技术 | 股票代码 | 002625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154.5879 | 1.00 | ||||||
| 合计 | 2,154.5879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53,864.6966 | 25.00 | 51,710.1087 | 24.0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864.6966 | 25.00 | 51,710.1087 | 24.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西藏映邦本次转让公司股份来源为2017年参与公司定增取得,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西藏映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所得资金均用于化解相关债务和降低质押率。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