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002625)_公司公告_光启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光启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光启技术股票代码:002625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达孜工业园区物流服务中心415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二楼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启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光启技术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映邦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光启技术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达孜工业园区物流服务中心415号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注册资本:124.313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91540126321373035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经营期限:2015-03-31至2035-03-30
股东情况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鹏启新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80.4420%和19.5580%的股权,其中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若鹏先生控制的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映邦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刘若鹏中国深圳
董事赵治亚中国深圳
董事张洋洋中国深圳
董事戴凯伟中国深圳
董事、经理季春霖中国深圳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得归还自身债务,合理控制负债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其在光启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之前,西藏映邦持有光启技术646,376,353股,占光启技术总股本的30.00%。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西藏映邦持有光启技术538,646,966股,占光启技术总股本的2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西藏映邦大宗交易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17日107,729,3875.00

大宗交易具体情况

西藏映邦于2025年

日开始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107,729,387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西藏映邦大宗交易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45.452,3701.10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8日46.391,939.17520.90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48.212,1601.00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48.112,4801.15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46.861,823.76350.85

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该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538,646,966股。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西藏映邦所持股份中质押股数为325,201,9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9%。西藏映邦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查封或冻结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光启技术股票的情况除前次2025年9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光启技术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光启技术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5-86581658

3、传真:0755-863209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若鹏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若鹏

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3层
股票简称光启技术股票代码0026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达孜工业园区物流服务中心415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646,376,353股持股比例:3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07,729,387股变动比例:5.00%变动后持股数量:538,646,966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17日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若鹏

年月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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