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4证券简称:完美世界公告编号:2025-042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25年
月
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
2025年
月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号院
号楼完美世界A座
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池宇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896,145,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1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628,932,7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4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5人,代表股份267,212,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7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8人,代表股份268,329,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1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5人,代表股份267,212,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74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894,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32%;反对133,30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59%;弃权10,940,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79,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413%;反对133,309,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14%;弃权10,940,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3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91%;反对143,95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36%;弃权15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2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42%;反对143,95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479%;弃权15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7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32%;反对143,922,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01%;弃权14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5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079%;反对143,922,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64%;弃权14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7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31%;反对143,923,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03%;弃权14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56,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075%;反对143,923,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68%;弃权14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4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98%;反对143,95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1%;弃权144,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27,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66%;反对143,95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497%;弃权144,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3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86%;反对143,95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43%;弃权15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16,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927%;反对143,95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503%;弃权15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5,485,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5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15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669,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0%;反对5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弃权15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7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35%;反对143,91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90%;弃权15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6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088%;反对143,91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24%;弃权15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5,458,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5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146,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642,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反对5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弃权146,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5,42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1%;反对5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弃权
14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60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反对5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2%;弃权14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6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17%;反对143,933,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14%;弃权150,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4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031%;反对143,933,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406%;弃权150,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082,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41%;反对143,92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01%;弃权14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6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11%;反对143,92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62%;弃权14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常小宝、尚红超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