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深福保大厦13楼整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0月1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4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39,788,841股的比例为0.30%(总股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650,000股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下同)。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股票简称 | 捷顺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09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A股 | 1,945,200 | 0.30 | ||||
| 合计 | 1,945,200 | 0.3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3,965,017 | 13.12 | 82,019,817 | 12.82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965,017 | 13.12 | 82,019,817 | 12.8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193,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97,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95,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仍在实施中。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