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_公司公告_江苏国信: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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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金额: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本金2,5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诉讼涉及的贷款事项,为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交付资金形成的信托财产承担。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作为信托项目受托人(贷款人),就信托项目项下与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穗置业”)和惠东县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东佳兆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2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4)苏01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佳穗置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江苏信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利息75,900万元、逾期利息(以本金25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

10.8%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及截至2024年

日的违约金104,691,375元、后续违约金(以本金25亿元为计算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3.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等内容。

其后,佳穗置业和惠东佳兆业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上诉人承担评估费的判决,改判上诉人无需承担评估费28,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日、2025年

日和2025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2025-01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信托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苏民终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诉讼涉及的贷款事项,为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交付资金形成的信托财产承担。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2025)苏民终373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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