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公告编号:
2025-09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公司前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7月1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8)、《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诉讼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年10月31日对外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三、其他重要事项”及2025年11月5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进展、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1,471件,累计新增涉案金额合计81,111,413.65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20%。
| 原告 | 案由 | 数量(件) | 涉诉金额(元) |
| 机构 | 服务合同纠纷 | 7 | 1,622,864.27 |
| 个人、机构 | 知识产权案件 | 9 | 270,000.00 |
| 个人 | 退费纠纷 | 1,439 | 40,596,374.69 |
| 个人 | 劳动争议 | 15 | 1,044,448.36 |
| 机构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1 | 37,577,726.33 |
| 合计 | 1,471 | 81,111,413.65 |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单笔涉诉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情况如下:
| 原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目前进展 |
| 河北顺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3,757.77 | 尚未开庭 |
注:为建设公司在线科技研发中心、线上与线下融合教育示范中心、研发与教学人员融合培训中心、全国市场垂直一体化响应指挥中心、创新教育总部,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公未来”)于2020年
月
日以300,500万元成功竞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P00-1804-00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1804-0012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6)。北京中公未来取得上述地块后,由公司分期支付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地面建设(以下简称“昌平项目”)开发价款。因第三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施工北京中公未来开发的昌平项目,原告河北顺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总包的劳务分包合作单位。经核算后,北京中公未来尚欠第三人工程款3,757.77万元。故原告河北顺锦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单笔涉案金额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上述案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