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002600)_公司公告_领益智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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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10 层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 伙人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 人,其中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2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 处分4 次、自律处分1 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4 次(共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10 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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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28 日、2025 年11 月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 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专业资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 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 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情况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 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开发支出等。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 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10 月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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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事务所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 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 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1 月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 通,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 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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