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2026年2月24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冯活灵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冯活灵 | 是 | 2,412,700 | 15.15% | 0.21% | 否 | 2026年2月13日 | 2029年2月12日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6,273,100 | 39.39% | 0.55% | |||||||
| 7,238,200 | 45.45% | 0.63% | |||||||
| 合计 | - | 15,924,000 | 100% | 1.39% | - | - | - | -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活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张海林 | 123,660,000 | 10.7757% | 123,660,000 | 0 | 100% | 10.7757% |
| 张仲芳 | 113,586,000 | 9.8979% | 0 | 0 | 0% | 0% |
| 冯活灵注1 | 15,924,000 | 1.3876% | 15,924,000 | 0 | 100% | 1.3876% |
| 张艺林 | 53,249,900 | 4.6402% | 53,249,900 | 0 | 100% | 4.6402% |
| 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 15,002,742 | 1.3073% | 15,002,742 | 0 | 100% | 1.3073% |
| 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948 | 0.0019% | 0 | 0 | 0% | 0% |
| 合计 | 321,444,590 | 28.0106% | 207,836,642 | 0 | 64.66% | 18.1109% |
注
:冯活灵先生已逝世,其目前持有的公司15,924,000股股份由其配偶张仲芳女士继承,目前股份处于质押及司法再冻结状态,暂未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
注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股东冯活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50%。(
)最近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名称 | 债权人 | 质押股份融资余额(万元) | 到期日 |
| 张海林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307.65 | 2020年03月06日 |
| 张海林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68.02 | 2020年07月11日 |
| 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 12,100 | 2021年11月26日 |
| 张艺林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271.39 | 2020年03月06日 |
| 张艺林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33.92 | 2020年07月11日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再冻结是公司股东冯活灵先生为三亚瑞兴合泰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三亚瑞兴合泰旅游控股有限公司逾期未能偿还质押融资款项导致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64.66%,且存在多笔质押逾期、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面临质押股份被平仓或者被质押权人司法拍卖的风险,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