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_公司公告_海南瑞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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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年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公司副总经理于清池先生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截至2025年

日,于清池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231,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于清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于清池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2月10日6.1023.100.02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本次减持的价格为6.10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于清池合计持有股份92.400.0869.30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100.02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数)69.300.0669.300.0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于清池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于清池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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