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002589)_公司公告_瑞康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时间:

瑞康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9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慧泽”)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47,1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慧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招商慧泽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5月30日3.001000.0001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招商慧泽合计持有股份75,235,5255.0075,235,425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235,5255.0075,235,425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招商慧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招商慧泽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招商慧泽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招商慧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