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_公司公告_史丹利: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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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1,89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0.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40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09000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04500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如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

润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咨询机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咨询联系人:胡照顺陈钊咨询电话:0539-6263620传真电话:0539-6263620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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