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_公司公告_史丹利: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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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邱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邱红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另外

名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邱红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邱红女士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邱红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邱红女士2008年5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绩效部经理、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现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邱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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