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证券简称: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文超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文超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内容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文超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值,未能达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设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35%的持股份额于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杨文超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杨文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吉少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颜春晓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吉少波先生、颜春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杨文超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离任监事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三位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杨文超先生、吉少波先生、颜春晓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