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002576)_公司公告_通达动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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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彬)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胡彬)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 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彬: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 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2025 年度召开的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 席情况发生。其中,作为召集人主持召开了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掌握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作为成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会议;作为成员参加提名委员会3 次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于2025 年6 月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对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在2025 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 的关注重点。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 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定期出席董事 会、股东会以掌握公司整体运营、财务状况及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外,本人尤为注 重结合自身专业背景,通过线上会议、即时通讯等多种渠道,与公司管理层及财 务团队保持密切联系,主动问询经营细节,及时掌握公司在业务拓展、内控管理 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十五天,确保了履职的深度与广 度。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及时响 应本人的履职要求,主动提供有关资料,确保了本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落到实处。 公司规范的工作流程与开放的沟通态度,为独立董事有效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环 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 关注以下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聘任或者解聘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6 月5 日 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其中涵盖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 人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 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深入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与专业赋能职能,为董 事会不断完善决策的科学性与运营的合规性添砖加瓦,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 升。

步入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义务,审慎履行 职责,充分恰当地行使职权,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切实维护公司的 稳健发展态势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借此机会,本人诚挚感谢股东们的信任和支持,诚挚感谢公司团队的全力协 作!展望未来,期待继续携手并肩,砥砺前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推 动公司向更高质量发展迈进,铸就更为辉煌的业绩。

独立董事:胡彬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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