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70证券简称:贝因美公告编号:
2026-01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天平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浙江天平原指派洪俊先生(项目合伙人)、孙承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洪俊、孙承芳先生工作变动,现委派覃振碧接替洪俊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德颖接替孙承芳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覃振碧先生和葛德颖女士。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洪伟不变。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覃振碧先生,201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2月起在浙江天平执业,现任浙江天平合伙人。执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德颖女士,2015年开始在浙江天平就职,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
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覃振碧先生近三年收到1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和
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书面警示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覃振碧 | 2023年10月23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 2024年1月29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德颖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等规定要求的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系浙江天平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天平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函》。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