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67证券简称:唐人神公告编号:
2025-10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4、发行批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9、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保证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担保方式、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各项申报材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申报、注册、发行、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其他事项。
5、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本次申请注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