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60证券简称:通达股份公告编号:
2025-08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766,61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均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后的股份数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766,61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期间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史万福、马红菊 | ||
| 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2025年11月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3年5月-2025年11月,史万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710,398股。减持后,史万福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04,766,611股,持股比例降至20%,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中的相关计划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通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560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 是?否□ | ||
| 制人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8,710,398 | 5.48 | ||||
| 合计 | 28,710,398 | 5.4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其他(注销限制性股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剔除回购专户 | 未剔除回购专户 | 剔除回购专户 | 未剔除回购专户 | |||
| 史万福 | 59,429,521 | 11.26 | 11.24 | 30,719,123 | 5.86 | 5.84 |
| 马红菊 | 74,047,488 | 14.03 | 14.01 | 74,047,488 | 14.14 | 14.08 |
| 合计持有股份 | 133,477,009 | 25.29 | 25.25 | 104,766,611 | 20 | 19.9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941,393 | 14.77 | 14.74 | 49,230,995 | 9.40 | 9.3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535,616 | 10.52 | 10.51 | 55,535,616 | 10.60 | 10.56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714,9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此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史万福先生和马红菊女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