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002553)_公司公告_南方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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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553证券简称:南方精工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409,6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6.0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40,812,90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78,688.34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534,214.8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5,409,639.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31,124,575.83元。

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348,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53,409,6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0月27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5〕4号)。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备案等相关适宜。

根据本次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73)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序号制度名称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
2.0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5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9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10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1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1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14总经理工作细则
2.1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16独立董事制度
2.17内部审计制度
2.18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1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20财务管理制度
2.21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22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23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2.01~2.07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王芳女士、顾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3.01选举史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选举姜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选举史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选举顾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3年,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建伟先生、史维女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司本次选举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主要因为其在任职期间尽忠职守,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公司本次选举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荣发先生、岳国健先生、单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4.01选举孙荣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选举岳国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选举单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上述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建伟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常州市武进特种轴承厂销售副科长、武进南方滚针轴承厂厂长、常州市武进南方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史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4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4.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董事史维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史娟华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姜宗成是翁婿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2023年,史建伟先生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建伟先生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董事长史建伟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上述事项外,史建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史建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宗成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克迈特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轮系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项目部总监、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的女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史维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2023年,姜宗成先生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姜宗成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上述事项外,姜宗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宗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维女士: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采购主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史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2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60%。史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的女儿,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宗成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2023年,史维女士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维女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史维女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上述事项外,史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史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芳女士: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人事行政部部长。

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顾振江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大学计财处会计,常州瑞高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雅柯

斯发电机(常州)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雅科斯电力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顾振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振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顾振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孙荣发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武汉达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荣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荣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荣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国健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200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89年3月至1991年8月,先后担任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助理,1991年8月至1996年先后担任莱尼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和莱尼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1996年至今先后担任莱尼电气线缆(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通讯与基础设施战略事业部总监,莱尼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22曾担任星宇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先后任德力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国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国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奕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0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湃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单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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