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002549)_公司公告_凯美特气: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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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549证券简称:凯美特气公告编号:2025-06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11月18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祝恩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祝恩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由祝恩福先生、陈全云先生、张晓华女士组成,祝恩福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陈全云先生、宁华波先生、张晓华女士组成,陈全云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宁华波先生、张晓华女士、祝恩福先生组成,宁华波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由张晓华女士、陈全云先生、徐卫忠先生组成,张晓华女士为召集人。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徐卫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王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王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553359邮箱:wanghong@china-kmt.cn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凯美特气邮编:414003

6、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熊红象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余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余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553359邮箱:yuhuan@china-kmt.cn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延寿寺路凯美特气邮编:414003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简历祝恩福:男,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岳阳凯达科旺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兆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祝恩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2025年11月18日,通过浩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37.37%股份,本人直接持有公司0.57%股份,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祝恩福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物流师、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揭阳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7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2年8月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卫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徐卫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卫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卫忠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宁华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现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宁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宁华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宁华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全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深圳市星源空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宏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现任太原市五岳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深圳市福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

截至2025年11月18日,陈全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全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全云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晓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许昌学院专任教师,现任湖南理工学院专任教师。

截至2025年11月18日,张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晓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晓华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2025年11月18日,王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虹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熊红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汉族,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2025年11月18日,熊红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红象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熊红象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任职的岗位要求。

余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2025年11月18日,余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欢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3)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余欢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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